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招商引资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
    信息发布者:许长河
    2017-11-07 21:37:51   转载
    1、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新型工业项目,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,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以市政府确定的基准地价为基础确定。特别对投资额较大、产业带动能力较强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比较明显的大型项目,土地出让金酌情减免。第三产业的投资项目,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按土地部门评估地价确定。


      2、入园企业年纳税100万元以上,从获利年度起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前三年给予一定返还。上缴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,前三年由区财政返还企业,作为政府扶持企业的发展基金。


      3、区属金融部门的资金重点向园区企业投放,以解决项目建设所需的配套资金。政府部门争取的上级扶持资金优先支持园区企业。


      4、园区企业所需贷款由区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,确保融资渠道畅通。担保服务,确保融资渠道畅通。


      5、园区企业年纳税百万元以上,由区政府按纳税额的1%予以奖励。同比增长15%以上的,新增部分按5%予以奖励。


      6、凡引进区外资金,按本年度到位资金总额的5%。奖励引资者。


      7、新入园企业职工的适龄子女就近安排城区小学免费就读。


      8、园区企业年新增税收100万元以上的,根据情况解决投资者家属或子女一个事业性就业指标。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